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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二道区乐群街地块棚户区改造回迁房荣乐嘉苑工程
作者:姜来 浏览量:1891
 招标项目编号:ZDZB2016-JL051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二道区乐群街地块棚户区改造回迁房荣乐嘉苑工程已由长发改审批字【2015】27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吉兴房地产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监理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二道区乐群街地块棚户区改造回迁房荣乐嘉苑工程施工监理招标
2.2 项目概况:建设规模约为106622平方米
2.3 监理范围:施工阶段监理
2.4 建设地点:长春市二道区东起热力集团围墙、西至乐群街、南至荣光路、北至阜丰路
2.5 预计监理服务期:2016年06月15日至2017年10月30日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法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建设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有类似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总监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监理人员要求房建8人、水暖2人、电气2人
3.3、外埠企业办理入籍备案须执行吉建管[2016]1号文件及吉建管[2015]50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备案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5月17日至2016年05月23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交易中心窗口报名(注册地在长春市内可以网上报名)并到招标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资格后审),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对于投标人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依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招标文件部分条款设置等问题的通知,吉建招【2016】5号文的规定: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项目总监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是2016年06月08日上午9:00时,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吉兴房地产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武女士
电话:15584396471
                                            
           
 
整理人:姜来/审批人:杨秀玲
                                      2016年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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