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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姜来 浏览量:2124
项目编号:HJZB2016-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双阳区2016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吉财非税指【2015】172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双阳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指挥部,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项目区总面积748.3092hm²;
2.2监理范围及合理发包价: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监理,合理发包系数:100%;
2.3 建设地点:双阳区双胜村、罗家村及新安村;
2.4 监理服务期: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合格、保修期结束止;
2.5 质量要求:符合土地开发整理及相关行业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3.2 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相关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同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且无正在监理的施工项目。其他各专业监理人员满足工程需要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须在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对土地整治项目及土地复垦方案编制等单位进行考评备案的公告(公告【2015】12号和公告【2016】3号)备案的单位或企业。
3.5 不接受在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在土地整治项目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相关单位的处理意见(吉国土资开发【2014】27号)及《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在土地整治项目中存在违规行为的相关单位的通报》(吉国土资开发【2015】20号)文件中涉及违规行为的单位进行本项目投标。
3.6 投标人在投标前要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到检察机关办理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参加投标活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3月31日至2016年04月07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华建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持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总监理工程师证书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04月25日0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第三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东亚经贸新闻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双阳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指挥部
联 系 人:王天宇
联 系 电 话 :0431-8426129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华建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南关区平阳街912号综合楼4楼
邮政编码: 130022
联 系 人: 陈剑勋
电 话: 0431-81815229
整理人:姜来/审批人:杨秀玲
2016年4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