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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姜来 浏览量:1662
招标项目编号:HHSZ2016-0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珲春市中医医院病房楼扩建项目(施工监理)已由中国图们江区域(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珲国合发改字【2014】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珲春市中医医院,建设资金来自2015年中央基建投资资金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2015年中央基建投资资金79.95%,自筹20.05%,招标人为珲春市中医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珲春市中医医院病房楼扩建项目(施工监理) 招标范围:施工监理。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珲春西街1737号,珲春市中医医院院内。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6年04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工期251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2投标单位拟派出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禁止投标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3月30日至2016年04月0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新安路889号)持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原件、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结果告知函原件报名登记,再到吉林省铭信工程项目有限公司持报名表、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 年04月19日下午14时30分,地点为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新安路889号)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每一个标段提供不少于人民币:10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于2016年04月18日上午10时00分前到账。 递交收款人: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帐号:0790702011015200009415,开户银行:珲春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联系人:崔永,联系电话:0433-7569920。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珲春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珲春市中医医院 联系人:吕尧 电 话:1594337268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铭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君 电 话:15585552528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珲春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整理人:姜来/审批人:杨秀玲 2016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