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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姜来 浏览量:1525
吉林省虹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繁荣路棚户区一区(虹桥)38号楼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虹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繁荣路棚户区一区(虹桥)38号楼工程施工监理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08】1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林省虹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吉林省虹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省虹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繁荣路棚户区一区(虹桥)38号楼工程施工监理
2.2建筑面积:建筑面积约4572平方米;投资额约600万元。
2.3建设地点:东岭南街。
2.4监理周期:2016年4月30日至2016年10月30日
2.5监理范围: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经验一项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3 监理机构人员配备:土建专业1人,暖通1人,电气 1人,拟派的监理人员须具有国家或省级相关证书,且所投入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外埠监理企业还需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关入境手续,方可报名。
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29日至2016年4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申请人须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总监理工程师证、外埠企业备案证明、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三楼交易中心窗口报名(长春市监理企业网上报名),并在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5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虹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西南湖大路富苑华城富苑尊邸2302室
联系人:王苹
电话:0431-88580117
整理人:姜来/审批人:杨秀玲
2016年3月30日 上一篇:万盛·理想国F组团F1号楼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下一篇:洮南市市政设施管理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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