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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姜来 浏览量:1648
招标项目编号:20160333-JL01-J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德新区消防站正式用电工程监理已由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德新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长德发改字【2012】3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高新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长德新区消防站正式用电工程监理。
2.2 招标内容:完成长德新区消防站正式用电等全部工程施工阶段监理;详见招标文件。
2.3 招标范围:为本项目全部工程提供施工阶段监理服务。
2.4 建设资金情况:已落实。
2.5 工程建设地点:长德新区。
2.6 监理周期:与工程施工建设工期相对应,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
2.7 监理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综合资质甲级或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相关电力工程专业)资格。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详见吉建管〔2016〕1号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3月28日至2016年04月01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硅谷商务510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被授权人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在日月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总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证书;
(4)外埠监理企业备案证明证书。
(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整个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6)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2012年-2014年)财务审计报告;
(7)近三年(2013年-2015年)类似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4.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时间:2016年04月20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德新区管委会开标室;
5.3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吉林日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高新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长东北开放开发先导区(长德新区)
联系人: 刘先生
电 话: 0431-81188058
招标代理机构: 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五楼
邮编: 130012
联系人: 姚萍
电话:0431—85832429转801
整理人:姜来/审批人:杨秀玲
2016年3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