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31-85646722 |
|
0431-85646722 |
|
作者:姜来 浏览量:1586
招标项目编号:SYZX2016-12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德派出所改造工程已由吉林省公安厅政治部以【2016】吉公政字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长东北开放开发先导区(长德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施工阶段监理;
2.2 工程建设地点:长德新区。
2.3 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完成。
2.4质量控制目标:符合 合格 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单位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相关专业监理人员配备齐全。
3.3近三年(2013.2014.2015年)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外省企业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及〔2016〕1号文件的规定办理入境手续。
3.6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24日至2016年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_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总监注册证书、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在长春市政务中心一楼A区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4月15日13时00分,地点为长德新区管委会开标室1216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至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陆仟元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吉林日报 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长东北开放开发先导区(长德新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 孟凡兴
电 话:1384300102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系人:谭爽、申晓晶
电话:0431—86805171、87990285
整理人:姜来/审批人:杨秀玲
2016年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