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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姜来 浏览量:1518
招标编号:2016HYZX012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德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维修改造项目监理已由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与工业信息化局以长高发改字[2016]37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长东北开放开发先导区(长德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且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完成长德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维修改造项目监理;详见招标文件。
2.2 招标范围:对本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不间断监理。
2.3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的合格工程。
2.4 工程建设地点:长德新区彩缤街与德旺路交汇处尚德华园A区61栋。
2.5 监理周期: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审计等全过程及保修期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3外省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4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2年-2014年)不亏损。
3.5 业绩要求:近三年(2013年-2015年)具有至少一项类似工程业绩。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21日至2016年3月25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省长春市普阳街1266号新碧丽湖酒店15楼招标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总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证书;
(4)外省企业入吉备案证明文件;
(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整个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6)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2012年-2014年)财务审计报告;
(7)近三年(2013年-2015年)类似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8)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4月12日13时00分整,地点为长德新区管委会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吉林日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长东北开放开发先导区(长德新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长德新区
联系人: 卢笛 电话:0431-8118707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普阳街1266号新碧丽湖酒店15楼招标部
联系人: 马志华 电话:0431-85670001转8037
整理人:姜来/审批人:杨秀玲
2016年3月22日 上一篇:长春市第九中学异地新建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下一篇:2016年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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