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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一匡街跨伊通河桥工程施工监理
作者:杨秀玲 浏览量:1736
 招标编号:JGJZ2015J-C13
1.招标条件
长春市一匡街跨伊通河桥工程已由长发改审批字【2015】128号 文件《关于长春市一匡街跨伊通河桥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批准,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上述工程监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监理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长春市一匡街跨伊通河桥工程施工监理
2.2工程规模:总投资约:18483.81万元,总长:424.1米
2.3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
2.4工程地点:长春市宽城区
2.5本项目施工工期:2016年4月1日至2018年4月1日。
2.6预计监理服务期: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质量保修期结束止。
2.7质量控制目标: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质量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五年具有市政道桥有关工程监理经验(须提供证明材料和合同原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2总监理工程师须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近五年内作为项目总监完成过1项市政道桥有关工程监理经验;注册造价师1人,配备专业监理工程师共6人,其中道桥4 人;给排水1人;电气1人,具有省级及以上专业执业证书;见证取样员1人,具有见证取样员证书。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的单位或个人参加投标。
3.5 外埠监理企业参与此次投标需到吉林省、长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16年3月1日至 2016年3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市内监理企业请网上报名;市外监理企业应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建设监理管理窗口报名。
4.2招标文件的获取,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4)企业及总监理相关施工监理经验证明;(5)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每家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人)
4.3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每套1000元,在退还完整图纸资料时,持收据原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报》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西安大路3950号
联系人: 徐司伦     联系电话: 0431-87821231
 
 
 
整理人/审批人:杨秀玲
201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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