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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工业大学北湖校区2号学生宿舍建设项目工程监理
作者:杨秀玲 浏览量:1739
 招标编号:JLZQH-ZB-2016046FW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工业大学北湖校区2号学生宿舍建设项目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2015]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工业大学,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长春工业大学,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长春工业大学北湖校区2号学生宿舍建设项目工程监理。
2.2工程概况:项目占地面积4035.2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388.41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是新建学生宿舍楼1栋,建筑主体六层、局部三层,框架结构,桩基础。
    2.3招标范围:针对本项目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以及保修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建设地点:长春市北远达大街3000号,长春工业大学北湖校区内北部,现有学生食堂东侧,与校区北墙相邻。
2.6监理工作周期: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及保修期限相对应,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
2.7计划工期:2016年4月1日开工,2016年8月15日竣工。
2.8监理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2.9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10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3年(2012年1月1日至今)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2拟派的监理人员须满足如下条件:
(1)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总监理工程师需身体健康,有较丰富的施工管理经验,并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2)拟派的各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省级监理人员岗位证书。所有人员需身体健康,有较丰富的施工管理经验,并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3)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其它工程兼职。
(4)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总监理工程师1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4人,其中工民建专业2人,给排水专业1人,电气专业1人,其他相关专业人员需配备齐全。
(5)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的全部成员须与投标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已缴纳社会养老保险。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5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6被政府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企业,招标人将拒绝其在取消投标资格的期限内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可能被否决。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2月29日至2016年3月4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到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3)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4)监理机构配备的人员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5)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2套);
(6)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7)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行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注:上述相关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2月29日至2016年3月4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在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3月22日9时30分,地点为长东北高科技中心5楼 511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和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工业大学
地    址:长春市延安大路2055号
联 系 人:宫鸿
联系电话:0431-8571651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普阳街156号
邮政编码:130062
联 系 人:孙英男   赵明
联系电话:0431-89694976
传  真:0431-89694178
电子邮件:ZQH87051086@163.com
开户银行:吉林银行长春普阳支行
账    号:010101201090115749           
 
 
 
整理人/审批人:杨秀玲
2016年03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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