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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秀玲 浏览量:1962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THXZB2016-01
1、通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通化县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项目已由 通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通市发改审批【2015】29号文件 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如下:
2.1 工程概况:本工程包括建设道路总长3698米,铺装车行道52250平方米,人行道面积7396平方米,新建桥梁长度160米,面积2272平方米,新建给水管线2916米,新建污水线3128.7米,新建雨水线3006.3米,新建燃气管线2917米,新建供电管线2777米,新建供热管线2996.9米,整个工程为一个标段。总投资额3149.83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
2.2工程建设地点为 通化县快大茂镇 。
2.3计划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6 年3月3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6年11月15日,工期23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参加上述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4、投标申请人资质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5、投标申请人持有关证件一套,从通化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处获取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2016年1月18日至2016年1月22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
6、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本公告第6条所述的资料如需邮寄,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另加邮费每套4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后2 日内,以快递方式向投标申请人寄送上述资料。 7、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8、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2月5日14时00分,提交到通化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 通化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招 标 人:通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公地址:通化县快大茂镇
联系电话:13844519500
联系人:刘波
招标代理机构:通化方圆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通化县快大茂镇团结路626号 邮政编码:134100 联系电话:13732866888
传真:0435-5225615 联系人:汪晓军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 通化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整理人/审批人:杨秀玲
2016年01年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