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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井市开山屯镇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程配套基础设施供水项目
作者:杨秀玲 浏览量:1793
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采用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JLJY2015-JL00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龙井市开山屯镇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程配套基础设施供水项目 已由 延边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延州发改审批字[2014]45号文件《延边州发改委关于龙井市开山屯镇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程配套基础设施供水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自筹,出资比例60%+ 40%,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招标人为_龙井市龙井项目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采用资格后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工程名称:龙井市开山屯镇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程配套基础设施供水项目施工监理
2) 建设规模:总投资2523.54万元
3) 招标范围:施工监理。
4) 监理工作内容:新建净水厂一座,规模为2500立方米/日,建设厂房、厂区道路等,敷设输水管道10000米等工程施工监理,承包人需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5) 标段划分:1个。
6)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7) 工程建设地点:吉林省龙井市开山屯镇
8) 计划工期: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4月1日,总工期 366 日历天
9) 监理服务期:监理合同生效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结束为止。
10)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11)监理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 本次招标不受联合体投标。
4) 拒绝列入政府禁止投标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30日至2016年1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龙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联系人:李鑫,电话3356789,到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2)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资质证书(副本);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④项目经理证(或注册建造师证书);⑤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⑥委托代理人身份证;⑦龙井市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
3) 招标文件每套1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月25日9时00分,地点为龙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房产局一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8000的投标保证金或提供经吉林省建设厅备案的专业担保公司开具的投标保证金保函。
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延边日报、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延边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井市龙井项目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延吉市人民路2239-3001号
联系电话:0433-3235000
联系人:蔡成革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电 话 0433-8316525/2818007  
传真:0433-8316525/2818007
联   系   人:金香月、焦艳  
电 子 邮 箱:yjsjy8543@163.com
招标管理机构:龙井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整理人/审批人:杨秀玲
201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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