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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长铁路伊通火车站站前广场建设项目监理
作者:颜薇 浏览量:1695
1.招标条件
伊通满族自治县辽长铁路伊通火车站站前广场建设项目监理已由伊通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伊发改【2015】3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伊通满族自治县铁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位于伊通满族自治县伊通镇建国村、福庆街道河北村。
招标编号: JLTXY-[2015]-312
监理服务期:2015年12月28日至2016年11月28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近三年内承担过类似工程施工监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1.2施工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执业证书
3.1.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注册监理工程师中标后需到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1.4不接受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单位参加投标。        
3.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5日至2015年12月9日,每日上午8 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 时00分至16 时,到伊通满族自治县航宇新城2号楼57号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施工监理招标文件要求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凭本人身份证前来购买。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15年12月25日上午 9:30时,地点为伊通县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东亚经贸新闻》、《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伊通满族自治县铁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联系人:刘铁柱
电 话:0434-422467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崔娇艳
电 话:15004431313     15358414567
 
 
 
 
整理人:颜薇/审批人:杨秀玲
2015年12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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