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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颜薇 浏览量:1684
招标项目编号:JLBTZB2015—69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辽辽源市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富国新村小区附属配套工程监理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2011]1257号文件批准实施,项目业主和招标人均为辽源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自筹及居民出资,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富国新村小区内人行道铺设、行道树种植、绿化带、花池及庭院灯工程。
2.2招标范围:工程施工阶段监理
2.3 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2.4 工程建设地点:富国新村小区A区、D区、E区、F区
2.5 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12 月 20 日,计划竣工日期:2016年8月31日,工期256日历天。
2.6 监理服务期限:监理合同生效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结束为止。
2.7监理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监理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3拟派出的项目监理人员,应无在监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6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25日至2015年12月2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03室(辽源市齐宁路655号)处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持两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以寄出时间为准)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下同):2015年12月15日下午13时30 分(北京时间);地点: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07会议室(辽源市齐宁路655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壹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人:辽源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联 系 人:刘世民 联系电话:1360437328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北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人:王文荭 联系电话:18343711167
整理人:颜薇/审批人:杨秀玲
2015年11月27日 上一篇:松原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干化工程 下一篇:吉林市船营农民新村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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