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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恒大城二期施工监理
作者:杨秀玲 浏览量:1635
招标编号:JGJZ2015J-C12
1.招标条件
长春恒大城二期工程已由长发改审批字[2011]349 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长春盛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上述工程监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监理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长春恒大城二期工程施工监理
2.2工程规模:总投资约:45668.67万元,面积305914.23平方米。  
2.3招标范围:长春恒大城8#-13#、17#、20#-24#楼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
2.4工程地点:长春市东至长农公路、南至现状村屯、西至规划路、北至现状村屯
2.5预计监理服务期:2015年9月18日至2017年9月30日。
2.6质量控制目标: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质量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2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员要求:土建8人,水暖3人、电气3人,具有省内及以上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的单位或个人参加投标。
3.5 外埠监理企业参与此次投标需到吉林省、长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15年8月24日至 2015年8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市内监理企业请网上报名;市外监理企业应持法人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建设监理管理窗口报名。
4.2招标文件的获取,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4)企业及总监理相关施工监理经验证明;(5)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每家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人)
4.3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八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报》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盛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西安大路3950 
联系人: 徐司伦     
联系电话: 0431-87821231
 
 
整理人/审批人:杨秀玲
201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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