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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双阳区2014年第三批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作者:杨秀玲 浏览量:1697
招标项目编号:CCDG2015Z089-JL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长春市双阳区2014年第三批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已由长双发改审批字[2014]25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双阳区住房保障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监理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监理工程内容:节能改造建筑面积约31.2万平方米,屋面防水约12.04万平方米,热计量及管网平衡改造约3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以实测面积为准)
2.2监理招标内容:本项目监理划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节能改造建筑面积约31.2万平方米,屋面防水约12.04万平方米及附属配套设施工程施工监理;招标项目编号:CCDG2015Z089-JL01;
二标段:热计量及管网平衡改造约31万平方米工程及附属配套设施工程施工监理;招标项目编号:CCDG2015Z089-JL02;
2.3建设地点:双阳区城区内;
2.4施工监理服务期: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保修期结束止;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6监理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投标人应是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一项以上类似工程监理业绩;二标段投标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一项以上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3.2人员要求:一标段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人,需持有土建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工程师6人,需具有土建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土建专业省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二标段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人,需持有市政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工程师6人,需具有市政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市政专业省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监理公司须为本项目部准备专用交通工具(汽车)一台;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12日至2015年8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到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9月7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三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双阳区住房保障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地    址:长春市双阳区通阳路小学东侧
邮    编:130600
联系人:张大宏
电    话:0431-84264433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双阳区建龙花园5号楼110室
邮    编:130600
联系人:贺志钢
电    话:18004449969
                                  整理人/审批人:杨秀玲
                                 201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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