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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秀玲 浏览量:1644
招标编号:HTZB2015-68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5年建成区道路维修工程已由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长汽车管发[2015]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规模:迎春北路翻建1668㎡;东锦路翻建2387㎡;东明路翻建474㎡;具体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2 工程建设地点:迎春北路、东锦路、东明路 2.3监理服务期:施工总工期及质保期; 2.4 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监理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2监理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1人须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有类似项目监理经验, 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否则,其投标可能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20日至2015年7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业绩证明材料,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所有证件须提供原件一套和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到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图纸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8月11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4楼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0.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地址:东风大街7766号 邮编:13000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西安大路金色华尔兹大厦2栋3门406室 邮政编码: 130062 传 真:0431-87910195 项目联系人:闫女士 联系电话:0431-87933788
整理人/审批人:杨秀玲 2015年7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