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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秀玲 浏览量:1495
项目编号:WLZX201506-14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长春工厂一厂车身编组站工程监理已由一汽集团规字[2015]49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长春工厂一厂车身编组站工程监理; 2.2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6677㎡,单跨跨度:35米; 2.3招标范围: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等全过程监理; 2.4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2.5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安庆路5号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院内; 2.6计划工期:2015年7月25日计划开工,2015年12月30日计划竣工; 2.7监理服务期: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相对应,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 2.8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2.9工程总投资额:约人民币6898.4131万元; 2.10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 1 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2拟派的监理人员须满足如下条件: (1)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并有三年以上担任总监经历; (2)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得同时在其它工程兼职; (3)监理机构人员配备: 总监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若干名(包括土建、水暖、电气监理工程师等,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监理组成人员中至少具备1名注册造价工程师),安全管理员、档案管理员等。拟投入的现场监理项目组主要成员应专业配置齐全,年龄结构合理; 3.3外省企业按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详见吉建管[2011]32号及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一汽集团公司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相关文件和表格等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且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每个环节,委托代理人须出示有效身份证原件,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自2015 年6月29日至2015 年7月3日,每日上午8:30 时至_11:30 时,下午_13:30 时至 16:00_时(北京时间,下同),至2015年7月3日 16:00 时截止; 4.2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需携带下列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参与投标的外省企业可以将报名资料盖红章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进行网上报名,同时须与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电话确认相关资料是否合格; 4.3获取地点: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解放大路927号);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招标文件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_二 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 年7月21日9时00分,地点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4楼开标室(长春市东风大街7766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壹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安庆路5号 联系人:刘昕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解放大路927号四楼 邮编:130041 联系人:杨秋颖、石堃 电话:18243060847、15714304043 传真:0431-88610059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整理人/审批人:杨秀玲 2015年7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