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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秀玲 浏览量:1562
招标项目编号:JLWL-[2015]-86 本招标项目抚松县2013-2014年高标准基本农田(稍加整治)建设项目监理已由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及吉林省财政厅以吉国土资发【2012】117号、吉财非税指[2013]1003号、吉财非税指[2012]2077号、吉财非税指[2013]216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抚松县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抚松县2013-2014年高标准基本农田(稍加整治)建设项目(万良、小屯、兴参、北岗、仙人桥、抽水)建设内容包括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等。 2.2招标内容:全部施工阶段监理。 2.3建设地点:抚松县。 2.4质量标准:合格。 2.5工期:2015年07月15日-2015年11月08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内完成过土地整治工程监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相应企业资质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投标人须是依照相关文件在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单位。 3.7投标人就本项目上述标段投标。(投标单位的项目管理团队,人员需要肆套)。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6月 12 日至 2015 年6 月 18 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普阳街2522号 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法人本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复印件1份);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 (5)总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证书及工程师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 (6)近三年(2012年-2014年)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 (7)抚松县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违纪记录证明(原件1份); (8)外阜企业入境手续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 (9)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 (10)通过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的证明材料网页版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4.2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5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7月 3日 9时0分,地点为抚松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壹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日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抚松县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建设指挥部 地址:抚松县 联系人:孙主任 电话:0439-6222674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普阳街2522号 联系人: 李春艳 电话: 0431-88597299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抚松县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整理人/审批人:杨秀玲 2015年6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