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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秀玲 浏览量:1514
招标项目编号:LTZB2015G-27 一.招标条件 大安市安广镇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吉发改审批【2013】65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安市安广镇广源污水处理有限责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大安市安广镇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施工监理 2.2建设地点:大安市安广镇 2.3监理服务期:2015年06月20日至2016年01月10日 2.4工程建设规模:建筑面积28392平方米,新建1万吨/日污水处理厂一座,污水处理采取人工快渗工艺;配套污水管网23.23公里;购置工艺设备101台(套)。 2.5监理范围:施工阶段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乙级监理及以上资质,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1名项目总监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工程)资质。 3.3拟派3名专业监理工程师须注册在本单位且具有监理工程师资格(水暖、电气、土建各1人)。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6拒绝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5月13日至2015年05月19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 时至16 时,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人授权托书及经办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套),在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吉林省政务大厅4楼“吉林省龙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文件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06月10日上午09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政务大厅4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壹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吉林日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安市安广镇广源污水处理有限责公司 地 址:大安市 联系人:唐先生 电 话:1770436379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龙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长春市万晟商务花园808室 联系人:马继敏 电话:0431-88602519
2015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