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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一汽富维东阳汽车塑料零部件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二期厂房
作者:杨秀玲 浏览量:1722

春一汽富维东阳汽车塑料零部件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二期厂房建设项目已由佛山市南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以南经贸函【2015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一汽富维东阳汽车塑料零部件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100%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官窑前进路地段C2地块。

2.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为5412平方米,其中厂房为轻钢结构,主体分为两跨,分别为27m、30m,边沿高度9.5m。

2.3监理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施工招标范围:土建、水暖、电气等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监理服务期:201563-20151130日,共计180日历天。

施工计划工期:201563-20151031日,共计150日历天。

2.5质量控制目标/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监理投标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监理人员要求:土建监理工程师2人、水暖监理工程师1人、电气监理工程师1人。

3.2施工投标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符合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企业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57日至20155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00分至1130分,下午13 00分至16 00(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施工)、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施工)、总监注册证书(监理)、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在长春市政务中心一楼A区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5271330分,地点为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下列金额的保证金:施工:10万元人民币,监理:6500元人民币。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一汽富维东阳汽车塑料零部件有限公司

地 址:高新区光谷大街2555号       

联系人:惠丹、李楠

电 话:0431-8588651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系人:谭爽、申晓晶 

电 话:0431-86805171、87990285

 

 

整理人/审批人:杨秀玲

201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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