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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秀玲 浏览量:1690
招标编号:HTZB2015-592 一.招标条件 吉林银行办公大楼维修改造工程已由总行准建设,报建编号为2201072015043010101,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吉林银行办公大楼维修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2.2 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东南湖大路1817号 2.3 监理服务期:吉林银行办公大楼维修改造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监理投标申请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2监理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1人须是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称,无不良记录,有类似项目监理经验。监理工程师及监理人员不少于2人,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3.3监理业绩要求:近五年内承担过一项及以上类似项目工程。 3.4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5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5日至2015年5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经济开发区政务中心一楼大厅投标报名处(吉林大路6188号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中心)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2套);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5)总监理工程师的国家注册监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注:一套递交交易中心用于报名,一套递交招标公司用于购买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5月5日至2015年5月11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在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持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5月27日9时00分,地点为长春经济开发区政务中心开标室(吉林大路6188号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中心)。 6.2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1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7、发布媒体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吉林银行官方网站、吉林日报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名地点:长春经济开发区政务中心一楼大厅投标报名处 报名联系人:汤丽娜 联系电话:0431-84627008;0431-8488728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西安大路与普阳街交汇处华尔兹2栋3门4楼406室 邮政编码:130062 联系电话:0431-87933788 联 系 人:周女士
整理人/审批人:杨秀玲 2015年5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