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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秀玲 浏览量:1651
招标项目编号:JX2015Z002(JL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伊通满族自治县实施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2014年田间工程建设项目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2015]10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伊通满族自治县实施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及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预算内投资80%,省级配套10%,县级配套1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监理工程内容:机耕路53778米、路下涵42座、农桥66座、过水路面1处。 2.2 监理招标内容:上述工程及附属配套设施工程施工监理。 2.3 监理建设地点: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 2.4 工期要求:计划2015年5月15日开工,计划2015年11月30日竣工。 2.5 施工监理服务期: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保修期结束止。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7 监理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一项以上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14日至4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四楼招投标窗口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5月7日9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吉林省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伊通满族自治县实施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工 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 联系人:李春霞 电话:0434-422262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6255号 联系人:杨利
整理人/审批人:杨秀玲 2015年4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