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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宽城区市政道路小修维护工程
作者:杨秀玲 浏览量:1567

招标编号:ZHZB-2015-103

1.招标条件

根据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长春市财政局长城乡联【2015】 1号文件《关于下放城区市政道路小维护事权及执法权的意见》,长春市宽城区市政道路小修维护工程的监理单位招标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招标人为长春市宽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宽城区市政道路小修维护工程的监理单位;

2.2项目地点:长春市宽城区内;

2.3招标范围:通过本次招标项目选择确定1家监理单位,承担宽城区市政道路小修维护的监理工作;

2.4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国家核发的乙级及以上市政监理资质;近三年内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督指导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监理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1日至2015年4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中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4)企业税务登记证;     

(5) 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

(6) 被授权人身份证;

4.2招标件每套售价8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4月27日9时30分,地点长春市政务大厅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单位不足3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和《东亚经贸新闻》报纸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人:长春市宽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单位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建设局

联 系人:那威

电    话:0431-8195570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中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 位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西安大路3908号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431-81853007

 

 

整理人/审批人:杨秀玲

2015.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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