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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秀玲 浏览量:1612
招标项目编号:JLWL-[2015]-1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蛟河市人民大街及世纪路道路及雨、污排水工程项目监理,已由蛟发改字[2014]6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蛟河市市政维修管理处,建设资金为地方政府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蛟河市人民大街及世纪路道路及雨、污排水工程项目监理 2.2招标内容与规模:施工阶段监理。 2.3建设地点:蛟河市人民大街及世纪路道路 2.4资金来源:地方政府资金 2.5计划工期:2015年4月20日至2015年10月30日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度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2施工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执业证书。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注册监理工程师中标后需到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 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报价。 3.5拒绝列入政府禁止投标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投标人需到蛟河市检察院开据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3月23日至 2015年3月30日(除法定公休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 时至16 时(北京时间),持本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书、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资料原件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到蛟河市新区创业路合丰冷冻库对面313室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本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4月13日13时30分,地点为蛟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捌仟元的投标保证金或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蛟河市市政维修管理处 地 址:蛟河市 联 系 人:张冬 电 话:0432-6726701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 联系人:王媛凤 联系电话:0431-88597299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 蛟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5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