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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秀玲 浏览量:1651
招标项目编号:20150313-JL01-J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2015年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区)房屋改造维修及小区配套公用设施改造工程;市政维护及绿化养护工程监理招标。招标人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2015年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区)房屋改造维修及小区配套公用设施改造工程;市政维护及绿化养护工程监理招标。 2.2 招标内容:划分2个标段 1标段:2015年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区)房屋改造维修及小区配套公用设施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2标段:2015年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区)市政维护及绿化养护工程施工监理。 2.3 招标范围:1标段:既有建筑林园小区、大华、科技新村、武警小区、前卫小区、森警宿舍、共青小区、五五一四宿舍、工大家属楼、吉大南校家属楼、湖光小区、拉洛小区、富强回迁小区、三佳小区等围护结构改造以及外围护墙面维修、屋面防水、以及配套公用设施改造工程。 2标段:2015年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区)市政维护及绿化养护工程。 针对本项目1、2标段监理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4 建设资金情况:自筹且已落实; 2.5 工程建设地点: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区)。 2.6 监理周期:与工程施工建设工期相对应,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 2.7 监理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2.8 计划投资:1标段估算11000万元;2标段估算1000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1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投标人须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监理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质。 2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投标人须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监理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质。 3.2拟派出的监理工程师,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均可就上述任意标段投标,只允许中标一个标段。 3.5外埠监理企业参与此次投标需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3 月 18 日至 2015 年 3 月 2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至 11 时,下午 13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持下列证件及资料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总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外埠监理企业备案证明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 1000 元/本,售后不退。招标文件领取地点长春市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510B室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5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4 月 8 日 13 时 30 分,地点为长春高新区超达磐谷国际商务港22#楼236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 3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吉林日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中心 地址:长春高新区 联系人:李东 电话:0431-88543297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硅谷商务五楼 联系人:姚萍 电话:0431-85832429
2015年3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