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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秀玲 浏览量:141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培训中心(党校)与档案管理中心10KV高低压配送电工程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长净经审字[2013]5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自筹,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培训中心(党校)与档案管理中心10KV高低压配送电工程 招标范围:施工监理招标 2.2 建设地点为:长春市净月开发区 2.3 计划工期为: 20个月 2.4 监理费投资: 5万元以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备电力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年有类似的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2月4日至2015年2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3月3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大厅开标室开标。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1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办公地址:长春市西安大路699号 联 系 人: 何北川 联系电话: 13944008139 代理机构: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西安大路3908号 联 系 人: 王晓云 联系电话: 13214432475
2015年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