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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秀玲 浏览量:1632
招标项目编号:GMGITC-JL-1502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绿地城一期、二期工程已由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改革与工业信息化局以长高发改字[2014]186号及长高发改字[2014]18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滨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工程规模:本工程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绿地城一期工程监理,建筑面积约105580㎡,总投资额约60326万元。 二标段:绿地城二期工程监理,建筑面积约138905㎡,总投资额约86614万元。 2.2工程建设地点:长春高新区南区,一期东至超然街,西至超越大街,二期南至超越大街,西至超群南街。 2.3监理周期:与工程施工建设工期相对应,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 2.4招标范围:绿地城一期、二期工程施工阶段监理。 2.5监理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二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的监理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近三年作为项目总监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至少一项。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单位可对上述多个标段进行同时投标,在项目经理与其它管理人员不重复的情况下最多只允许中标一个标段。 3.7外省监理企业按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 3.8拒绝列入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2月3日至2015年2月9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1801室)持单位介绍信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总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6)外阜企业入境手续原件及复印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5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3月9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高新区超达磐谷国际商务港22#楼220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伍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滨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白玉珠 电话:0431-87087777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1801室 联系人:鲁永生 电话:0431-8801805913196043636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整理人/审批人:杨秀玲 2015年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