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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口城市(雨水)排水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杨秀玲 浏览量:1634

1.招标条件

梅河口城市(雨水)排水工程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2012】80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梅河口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梅河口城市(雨水)排水工程施工监理(二次)

2.2建设地点:梅河口市城区

2.3建设规模:新建及改造雨水排水管线47公里,其中,新建雨水管线37公里,改造雨水明渠4.8公里,改造雨水暗渠5.2公里。新建雨水提升泵站2处。

2.4监理服务期为:监理合同生效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结束为止。计划开工日期为2014年12月16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

2.5招标范围:梅河口城市(雨水)排水工程施工监理。

2.6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资金自筹,已落实。

2.7监理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2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近三年有一项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外埠企业投标,按吉建质〔2013〕17号办理备案。

3.5拒绝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1月19日至2014年11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总监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在吉林省政务大厅六楼(长春市贵阳街287号)招标公司窗口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2月10日13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政务大厅六楼(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四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梅河口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富军

电话:0435-4371007

招标代理机构:中机国际招标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刘先生

电话:0431-88513579


整理人
/审批人:杨秀玲

2014.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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