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31-85646722
伊通满族自治县高标准基本农田(稍加整治)项目
作者:杨秀玲 浏览量:1700

招标项目编号:20141102-GC08-A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通满族自治县高标准基本农田(稍加整治)项目已由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国土资源厅以吉国土资发【2012】11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伊通满族自治县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共划分九个标段。

标段

招标项目编号

招标范围

资质要求

计划投资   (元)

投标保证金

(元)

01

20141102-GC08-A1

伊通满族自治县高标准基本农田(稍加整治)项目01标段伊通镇关家村北领村

建筑、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7745097.25

150000

02

20141102-GC08-A2

伊通满族自治县高标准基本农田 (稍加整治)项目02标段伊通镇前桥村

建筑、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4086833.02

80000

03

20141102-GC08-A3

伊通满族自治县高标准基本农田(稍加整治)项目03标段灌溉井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1159847.50

20000

04

20141102-GC08-A4

伊通满族自治县高标准基本农田(稍加整治)项目04标段伊丹镇车家村

建筑、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4342616.20

80000

05

20141102-GC08-A5

伊通满族自治县高标准基本农田(稍加整治)项目05标段伊丹镇新民村

建筑、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9156070.90

180000

06

20141102-GC08-A6

伊通满族自治县高标准基本农田(稍加整治)项目06标段伊丹镇六家村

建筑、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7371401.53

140000

07

20141102-GC08-A7

伊通满族自治县高标准基本农田(稍加整治)项目07标段伊丹镇曹家村

建筑、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3593628.24

70000

08

20141102-GC08-A8

伊通满族自治县高标准基本农田(稍加整治)项目01-03标段伊通镇项目提供施工阶段监理服务

水利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00700

6000

09

20141102-GC08-A9

伊通满族自治县高标准基本农田(稍加整治)项目04-07标段伊丹镇项目提供施工阶段监理服务

建筑、水利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560900

10000

2.2质量标准:合格。 

2.3工期:2014年12月23日-2015年06月30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上述表格要求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完成过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施工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01-02标段、04-07标段须具备建筑或水利或市政或公路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03标段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308标段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 09标段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筑或水利或市政或公路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

3.4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中标后须将项目管理人员证提供到项目法人单位,由项目法人单位对上述人员证件原件封存,直至合同标的通过初步验收后才能退还。

3.5在伊通满族自治县2013年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建设中存在转包、分包行为以及存在工程质量问题的企业不得投标。企业中标后,在项目建设中若有转包、分包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中标资格,项目重新招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8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9投标人须是依照相关文件在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单位。

3.10每家投标单位只允许投标报名一个标段。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1月17日至2014年11月21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时至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政务大厅六楼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窗口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法人本人持下列证件及资料:

01标段-07标段需提供以下资料报名

(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1份);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

(6)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

(7)近三年(2011年-2013年)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

(8)近三年(2011年-2013年)已完成业绩一份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

(9)通过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的证明材料网页版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08标段-09标段需提供以下资料报名

(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1份);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

(5)总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证书及工程师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

(6)近三年(2011年-2013年)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

(7)近三年(2011年-2013年)已完成业绩一份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

(8)通过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的证明材料网页版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9)外阜企业入境手续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标段;图纸1000元/套;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5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年12月11日09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政务大厅六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上述表格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日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伊通满族自治县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指挥部

地址: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大路888号 

联系人王雨涛

电话:0434-4264310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五楼

联系人:姚萍   

电话:0431-85832429


整理人/审批人:杨秀玲

2014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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