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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区回迁楼二期室外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作者:杨秀玲 浏览量:1640

招标项目编号:JTZJL1410-1030CY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区回迁楼二期室外工程施工监理已由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长经技管【2012】50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长春经开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投标办公室。该项目的施工监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采用资格后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南区回迁楼二期室外工程的土建、室外管网、道路方砖、土方回填和外运工程、以及绿化及其它相关工程等。

2.2招标范围:针对本项目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等全过程及保修期内提供监理服务。

2.3建设地点:武汉路以南,自由东路以东。

2.4监理服务期:自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以及保修期满为止(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2014年11月30日)。

2.5监理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2009-2013年度)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具有类似工程监理经验。

3.2拟派1名项目总监,须具备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并具有类似工程监理经验。

3.3信誉要求:两年内未受到相关行政部门吊销资质等级,营业执照停业整顿等处罚,未被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的监理单位。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入吉监理企业在我省承接监理业务应按照《关于简化外埠工程监理企业入吉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吉建质【2013】17号)的规定办理入吉备案手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0月30日至2014年11月5日(双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11:00分,下午13:30 分至16: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一楼招投标窗口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项目总监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证件及资料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14年11月24日下午14时00分,地点为吉林大路6188号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1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投标办公室        

地  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联系人:高松        

电  话:0431-84653201   0431-84626763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西南湖大路富苑华城富苑尊邸2302室

联系人:王苹

电  话:0431-88580117      传  真:0431-88580117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整理人/审批人:杨秀玲

201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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