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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兰家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线一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作者:杨秀玲 浏览量:1536

长春市兰家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线一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JZB2014-JL03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兰家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线一期工程已由长发改审批字[2014]175号批准建设,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春长江路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计入本项目投融资资金。现决定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监理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一标段:长春市兰家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管线一期工程监理

二标段:长春市兰家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监理

工程概况:

一标段:包括污水干管1线、2线、3线及4线,污水1线沿聂家沟东岸设置管线,最终接入拟建的兰家污水处理厂;污水2、3线沿镜水河东、西两岸铺设,最终沿丙九十九路由东向西接入兰家污水处理厂;污水4线主要位于长江路开发区内,起点为丙五十六路,由东向西铺设,在丙四十三路由东向西接入污水2线。本标段污水管线d500mm~d2200mm,管线总长度44990m,污水管线配套建设污水提升泵站两座。

二标段:新建兰家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处理、管理附属设施,日处理规模5万m3,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一级A标准。

(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2.2招标范围:施工全过程监理。

2.3工程建设地点:污水处理厂位于长春市宽城区兰家镇合隆村、污水主干管位于长春市兰家镇。

2.4监理服务期要求:2014年12月26日至2016年12月25日(与施工工期相对应)。

2.5标段划分:二个标段

2.6监理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各标段投标申请人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专业监理甲级资质,近三年有类似业绩至少三项。项目总监均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监理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监工程项目。

3.3要求各标段投标人均具备良好的财务制度,不亏损。提供近三年(2011—201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3.4本次招标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6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0月14日至2014年10月20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00时,下午 13:00时至 15: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东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泰来街1528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4)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5)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6)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7)外埠监理企业须按相关规定办理监理备案。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授权委托书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是2014年11月05日下午13:30时,地点长春市政务中心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长江路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长江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东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泰来街1528号 

联   系   人:翟洋 

电        话: 13134474911


整理人
/审批人:杨秀玲

201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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