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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朝鲜族群众艺术馆监理
作者:杨秀玲 浏览量:1727
 招标编号:DJZB2014-JL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朝鲜族群众艺术馆已由长发改审批字[2013]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长春市朝鲜族群众艺术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监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监理单位。

2、工程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

项目名称:长春市朝鲜族群众艺术馆变配电工程施工监理招标

建筑面积:9094.08平方米

2.2招标范围:变配电工程施工准备、施工、保修等其它阶段和竣工结算期全过程的监理及相关服务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工程地点: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3909号。

2.5预计监理服务期:2014年09月02日至2014年12月31日 

2.6监理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的要求。

3、对投标人资格的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完成过类似监理工程3项以上。

3.2项目总监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电力工程类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有10年及以上电力工程工作经历,近三年至少有1项类似工程业绩。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 1 人。

3.3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申请人于2014年08月01日到2014年08月07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节假日休息)持法人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到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监理窗口报名(注册地在长春市内可以网上报名)并到招标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资格后审,节假日休息)。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0828日下午13:30时,地点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5.2 不接受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5.3 投标保证金为300元人民币。

5.4 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7、联系人

招 标 人:长春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长春市朝鲜族群众艺术馆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东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泰来街1528号 

联 系 人:翟经理

 

 

 

整理人/审批人:杨秀玲

201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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