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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秀玲 浏览量:1656
招标项目编号:TC149545F
一.招标条件 长东北文化旅游产业园区景观塔工程已由已由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改革与工业信息化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高新文化旅游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内外装饰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长东北文化旅游产业园区景观塔内外装饰工程监理。 2.1建设规模:长东北文化旅游产业园区景观塔为辽金风格,塔分7层,高65米,建筑面积为5826.72平方米。 2.3招标范围:针对长东北文化旅游产业园区景观塔内外装饰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4标段划分:本工程为独立标段。 2.5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东北部,伊通河下游,丙三街以东,丙十一街以西,丙十六路以南,长东北城市生态湿地公园北部。 2.6计划工期:2014年8月30日至2015年8月30日。 2.7监理工作周期: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相对应,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 2.8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 2.9监理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2.10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具有一项以上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 3.2拟派的监理人员须满足如下条件: (1)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总监理工程师需身体健康,有较丰富的施工管理经验,并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2)拟派的各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省级监理人员岗位证书。所有人员需身体健康,有较丰富的施工管理经验,并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3)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得同时在其它工程兼职; (4)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总监理工程师1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3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其他相关专业人员需配备齐全。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3.6外省监理企业必须办理有关入境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1]32号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7月28日至2014年8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长春市景阳大路3999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和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3)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2套);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2套); (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6)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7)配备的监理机构人员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8)外省企业有关备案手续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8月20日9时30分,地点为长东北高科技中心5楼511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和《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高新文化旅游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长东北高科技中心 邮编:130000 联系人:卢海 电话: 0431-89672831 传真:0431-89672831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景阳大路3999号 邮编:130000 联系人:杜仲秋、韩亚男 电话: 0431-89302155/89302188 传真:89302177
整理人/审批人:杨秀玲 2014年7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