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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东北文化旅游产业园区文化活动中心停车场工程施工监理
作者:杨秀玲 浏览量:1702
 长东北文化旅游产业园区文化活动中心停车场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ZB2014-773

 

1、招标条件

    长东北文化旅游产业园区文化活动中心停车场工程,由长高发改字【2014】7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长春高新文化旅游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现委托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长东北文化旅游产业园区文化活动中心停车场工程施工监理;

2.2建设规模及概况:用地面积4230平方米;

2.3招标范围:对本工程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理;

2.4建设地点:长东北文化旅游产业园区位于长春市东北部,伊通河下游,丙三街以东,丙十一街以西,丙十六路以南,长东北城市生态湿地公园北部;文化活动中心停车场工程位于长东北文化旅游产业园区内文化活动中心北侧。

2.5监理服务期:与建设工程施工期相对应,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

2.6监理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监理能力。

3.2投标申请人须拟派总监理工程师1名,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较丰富的施工管理经验,并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监理上岗证书)不得少于2人。投标申请人的项目管理人员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

3.3 外省企业必须办理有关入境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7月15日到2014年7月21日(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到长春市西安大路2553号民航大厦四楼411室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和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3)总监理工程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4)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5)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6)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7)外省企业有关入境手续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5. 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4年8月6日上午9:00分,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长东北高科技中心5楼511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东亚经贸

新闻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高新文化旅游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卢海

联系电话:0431-8967283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段先生

联系电话:0431-87933788

传    真:0431-87910195

电子邮件:htzb1457@sina.com

邮政编码:130062

2014年7月15日

 

                                                          杨秀玲

2014.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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