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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姜来 浏览量:1647
2013年--2014年长春高新区长东北核心区10kv配电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2013年--2014年长春高新区长东北核心区10kv配电工程项目已由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改革与工业信息化局以长发改审批字〔2013〕23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高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长春高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本次招标,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2013年--2014年长春高新区长东北核心区10kv配电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长春高新区长东北核心区京哈铁路以西、102国道以东、甲二路以南的区域范围内。 2.3工程概况及标段划分::2013年--2014年长春高新区长东北核心区10kv配电工程及零星电力工程。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2.4招标范围: 2.4.1 2013年-2014年长春高新区长东北核心区10kv线路工程: 10kv线路架设、改迁、拆除以及企业临时、正式用电的线路架设、电缆敷设、设备安装等工程监理。 2.4.2零星低压电力工程监理。 2.5监理服务周期要求:2013年12月16日——2014年12月15日,与工程施工建设工期相对应,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 2.6监理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三、投标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含输变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监理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电力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具有近3年与资质要求相应电压等级同类工程的总监或总监代表工作经验; 3.3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总监理工程师1名,土建监理工程师1名,电力工程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2名。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须具有同类工程的监理业绩和管理经验;专业监理人员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省级监理人员岗位证书。所有人员需身体健康,有较丰富的施工管理经验,并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得同时在其它工程兼职。 3.4外省监理企业须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有关入吉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3.7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相关文件和表格等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且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1月14日-2013年11月20日,每天上午9:00——16:00(公休日休息),到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持以下材料报名(复印件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3)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2套);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5)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6)配备的监理机构人员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7)外省监理企业有关入境备案手续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4.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2月5日(13:30),地点为长东北高科技中心五楼511室;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高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王晓伟 联系电话:0431-8967286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西南湖大路富苑华城富苑尊邸2302室 联 系 人:王苹 联系电话:0431-88580117
整理人:姜来/审批人:杨秀玲 2013年1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