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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达 浏览量:1675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20130726-FW08-A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诺睿德国际商务广场一期工程监理,已由长净经审字【 2013 】8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诺睿德房地产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阶段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69656.27平方米。划分三个标段。计划投资约 55000万元,自筹且已落实。(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建设地点:净月开发区。 2.3服务周期:与各期建设工程施工工期相对应,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 2.4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均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的监理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部核发的房建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总监理工程师需身体健康,年龄须小于55周岁。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 3.6 外省监理企业按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 3.7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08 月 01日至 2013 年 08 月 07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3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五楼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二份);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二份);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二份); (4)总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二份); (5)外阜企业入境手续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二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5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 年 8月 22 日13时 00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大厅三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1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诺睿德房地产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净月开发区金鑫街1577号 邮编: 130117 联系人: 康巍 电 话:0431—82978333转8045 招标代理机构: 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五楼 邮编: 130012 联系人: 姚萍 电话:0431—85832429 整理人:马达/审批人:杨秀玲 2013.08.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