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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达 浏览量:170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东北城市生态湿地公园后续零星工程已由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长高发改字【2010】36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中心,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长东北城市生态湿地公园后续零星工程监理 2.2工程概况及标段划分:长东北城市生态湿地公园后续绿化及景观工程、园路工程、铺装工程、驳岸护坡工程、土方工程、园林设施、卫生设施等零星工程施工监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3招标范围:负责对长东北城市生态湿地公园后续零星工程施工、试运行及验收全过程进行监理。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且已落实。 2.5建设地点:长春高新区长东北核心区长东北城市生态湿地公园 2.6监理工作周期:2013.8.8-2014.12.31(与工程施工建设工期相对应,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 2.7监理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年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2投标人拟派的监理人员须满足如下条件:(1)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总监理工程师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2名。(2)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及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3)拟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省级监理人员岗位证书并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4)所有人员需身体健康,有较丰富的施工管理经验,并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外省监理企业必须办理有关入境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7月11日至2013年7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到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投标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3)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2套);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2套); (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6)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7)配备的监理机构人员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8)外省企业有关备案手续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4.2招标文件售价为:3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3年8月1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东北高科技中心511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及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中心 办公地址:长东北高科技中心 联 系 人:马东风 联系电话:0431-89672706 招标公司: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 联 系 人:赵 超 联系电话:0431-85832429 整理人:马达/审批人:杨秀玲 2013.07.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