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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东北城市生态湿地公园丙十二街西侧方砖步道工程监理
作者:马达 浏览量:1709

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30623-FW09-A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工程长东北城市生态湿地公园丙十二街西侧方砖步道工程已由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长高发改字【201036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中心。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监理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长东北城市生态湿地公园丙十二街西侧方砖步道工程监理。

2.2工程概况及标段划分:铺装面积为5701平方米,安砌(平、缘)石3617米,挖土方2699立方米。

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3招标范围:负责监理长东北城市生态湿地公园丙十二街西侧方砖步道工程。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建设地点:长春高新区长东北核心区长东北城市生态湿地公园(丙十二街以西;丙十二街以南)。

2.6监理工作周期:与工程施工建设工期相对应,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

2.7监理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年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2投标人拟派的监理人员须满足如下条件:(1)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总监理工程师1名,其它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名。(2)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要求为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并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具有三年类似工程监理经验。(3)拟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及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省级监理人员岗位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外省监理企业必须办理有关入境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717日至20137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300分至16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到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投标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3)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2套);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2套);

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6)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7)配备的监理机构人员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8)外省企业有关备案手续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4.2招标文件售价为:300/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3861330分,地点为长东北高科技中心511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及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中心

办公地址:长东北高科技中心

联 系 人:营清俊

联系电话:0431-89672709

招标公司: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址: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

联 系 人:赵 

联系电话:0431-85832429

 

 

整理人:马达/审批人:杨秀玲

2013.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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