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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达 浏览量:1798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WLZX201306-19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朝阳区2013年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一期暖房子工程施工监理三标段已由长春市市政公用局、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长春市财政局以长政公联字[2013]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朝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及两阶段评标办法通过公开招标选择监理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规模:388586.3平方米。 2.2招标范围:暖房子工程施工阶段监理。 2.3监理内容:外围护结构改造监理。 2.4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朝阳区。 2.5计划监理服务期:2013年7月30日至2013年12月30日。 2.6质量控制目标: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标准及省、市各级相关部门发布的“暖房子”工程相关文件中的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且近三年监理过类似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 3.2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人,要求持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有三年以上监理工作经验;总监代表、项目联络员各1人,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执业证书。其他监理人员至少配备13人,需持有省级及以上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外埠监理企业参与此次投标需到吉林省、长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3.6投标人在本区的 “暖房子工程”监理工作中只能承揽一个标段,项目部人员不能同时承担其他工程(甲级监理企业在长春市区内全年可承揽暖房子工程二至三个标段,乙级监理企业在长春市区内全年可承揽暖房子工程一至二个标段)。 3.7投标人需到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开具“近年无行贿行为记录”的证明材料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7月1日至2013年7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6 时(北京时间),长春市区内企业在网上自行报名;外阜企业需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总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证书、总监代表及项目联络员职称证、外埠监理企业备案证明、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建设监理管理窗口报名。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在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长春市解放大路927号四楼)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3年7月25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三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评标办法:采用两阶段评标办法择优选择中标人。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朝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张剑浊 电 话:0431-85109508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解放大路927号四楼 联系人:石堃、包宇 电话:18243060847、15714304061 整理人:马达/审批人:杨秀玲 2013.07.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