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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沈路学校儿童教育中心工程监理
作者:马达 浏览量:1713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30626-FW09-A

(采用资格后审)

.招标条件

长沈路学校儿童教育中心工程已由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长汽车管发[2013]2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沈路学校儿童教育中心工程监理

2.2 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本工程总建筑面积5884.29,建筑高度为15.9m,框架结构,桩基础。本工程为一个标段。

2.3 招标范围:负责监理长沈路学校儿童教育中心工程。

2.4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且以落实。

2.5 工程建设地点:长春汽车产业开发区腾飞南路以东,丙十四路以南;

2.6监理工作周期:2013720-20131117日(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相对应,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的监理能力。

3.2投标人拟派的监理人员须满足如下条件:(1)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总监理工程师1名,土建、给排水、电气各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2)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要求为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并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且具有三年类似工程监理经验。(3)拟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及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省级监理人员岗位证书。(4)监理机构所有人员需身体健康,有较丰富的施工管理经验,并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3.3外省监理企业必须办理有关入境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624日至2013628(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分至1130分,1300分至1530(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持:

1)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2套);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5总监理工程师职称证书及国家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6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职称证书及国家注册执业证书或省级监理人员岗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7)外省监理企业有关入境手续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整,售出不退。

4.3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37151400分,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四楼开标室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址:长春市东风大街7766                

    编:130011    

          

招标公司: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址: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

联 系 人:赵超      

    话:18643185603

 

 

整理人:马达/审批人:杨秀玲

2013.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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