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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达 浏览量:1736
一.招标条件 长春高新区长东北核心区福源街垃圾中转站工程已由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改革与工业信息化局以长高发改字[2013]13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高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且以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高新区长东北核心区福源街垃圾中转站工程监理 2.2 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本工程总占地面积625㎡,主体为多层公建,地上层数为三层,基底面积158.3㎡,总建筑面积474.90㎡,建筑高度为 2.3 招标范围:负责监理长春高新区长东北核心区福源街垃圾中转站工程。 2.4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且以落实。 2.5 工程建设地点:长春高新区长东北核心区甲二路以北,福源街以东。 2.6监理工作周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的监理能力。 3.2、投标人拟派的监理人员须满足如下条件:(1)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总监理工程师1名,土建、给排水、电气各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2)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要求为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并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且具有三年类似工程监理经验。(3)拟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及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省级监理人员岗位证书。(4)监理机构所有人员需身体健康,有较丰富的施工管理经验,并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3.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1)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2套);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5)总监理工程师职称证书及国家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6)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职称证书及国家注册执业证书或省级监理人员岗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7)外省监理企业有关入境手续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整,售出不退。 4.3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和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及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高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长东北核心区高科技中心 联 系 人:王晓伟 电 话:0431-89672867 招标公司: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 联系人:赵超 整理人:马达/审批人:杨秀玲 2013.06.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