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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达 浏览量:1866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X2013Z033(JL0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国际会展中心改扩建工程已由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长经技管【2013】4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国际会展中心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国际会展中心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力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新建10KV会展中心2号开闭站、变电站及改造原有6号馆、7号馆变电站。在9号馆内新建10KV会展中心2号开闭站,总容量约13000KVA具体方案及工程量以长春电业部分批准为准。 监理招标范围:外线、开闭站及变电站等工程监理。 2.2 建设地点: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北海路南侧。 2.3 监理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监理规范合格标准。 2.4 监理服务周期:监理合同生效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结束为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电力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电力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具有5年以上相关专业监理经验。 3.3 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 3.6 外省施工企业按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 3.7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报名联系人:谢辉 电话:0431-84627008 0431-89960178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_ /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6000 元的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和《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长春国际会展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 长春市会展大街100号 邮编: 130000 联系人: 吕卓越 电话: 0431-8483598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新民大街1296号(银贸大厦8楼805室) 邮编:130061 联系人:李伟 电话及传真:0431-88546234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整理人:马达/审批人:杨秀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