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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达 浏览量:1827
招标项目编号:CXZB2013-25(JL0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白山松花江大峡谷生态环境整治项目,已由长管经发综合[2013] 6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白山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建设单位100%。招标人为长白山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长白山松花江大峡谷生态环境整治项目监理。招标规模及内容:1)植被恢复工程:包括瀑布两侧,钢桥两侧,温泉周边,温泉群栈桥两侧,停车场两侧,生态驿站两侧,观景平台两侧等;2)景观改造工程:包括景观桥工程,栈道工程,钢梯改造,大型停车场铺装工程,生态驿站一处,木质观景平台一座,石砌观景平台一座,应急救援用房一座,小天池生态广场一座;3)温泉群周边泥石流整治方案工程:包括河道清淤,道路及边坡整治和修建毛石挡墙。招标范围:工程施工阶段监理。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长白山北景区“U型谷”内; 2.3 监理期限:计划开始时间 2.4 监理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3年具有一项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投标申请人须到长白山管委会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_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壹万 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 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白山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长白山管委会池北区 邮政编码: 133613 联 系 人:安丽莉 联系电话: 0433-5755269 招标代理机构:长白山保护开发区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北区 邮编: 133613 联系人: 韩忠英 电 话: 0433-5753334 传真: 0433-5753334 整理人:马达/审批人:杨秀玲 2013 年 5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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