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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达 浏览量:1791
资格后审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CCWGZB2013-05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星宇·呈沅和邑(二期)工程已由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批准 以 长经内资字【2011】00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_长春市呈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_ 100%_,招标人为 长春市呈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星宇·呈沅和邑(二期)工程;建设规模:65499.07平方米,框架结构 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本项目为分两个标段: 一标段:监理 二标段:施工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经开区武汉路以南,银川街以东;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3年 6 月8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4年 12 月 30 日;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标段: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有与本招标项目类似的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二标段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监理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并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拟派的各专业监理人员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省级监理人员岗位证书,并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施工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以上资质。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3.6 外省监理、施工企业按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1]32号文件) 3.7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5月13日至2013年5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_11 时,下午_13 时 30 分至 15_时(北京时间),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一楼报名,报名时监理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外省监理企业入境备案证明、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施工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证、外省施工企业提供入境备案证明、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在亚泰大街6789号万晟商务花园1005室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一标段: 500 元,二标段:2500,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5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_ 当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_2013 年_6 月_3 日_9 时 00 分,地点为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二楼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监理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4万 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施工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10万 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呈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建设街2577号 邮编: 联系人: 彭刚 电话: 13596446788 招标代理机构: 长春市维冠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 亚泰大街6789号万晟商务花园 邮编: 130021 联系人: 魏丽莉 电话: 88608577 传真: 0431-88608577 报名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中心一楼招投标窗口 报名联系人:谢 辉 电话:0431-84627008、84887285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2013年5月10日
整理人:马达/审批人:杨秀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