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JRC2013JL018(JL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车用、民用LPG贮存、加工、配送中心项目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12】59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及项目业主为吉林中油洁能储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100%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车用、民用LPG贮存、加工、配送中心项目监理
2.2 招标内容: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2.3 招标规模:建筑面积为5287.24平方米
2.4 监理服务期:施工阶段开始至整个项目竣工结算交付使用
2.5 建设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隆兴工业园兴北大路以北,常州街以西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至少监理过1项类似工程。
3.2 人员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人须是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总监理工程师,5年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经验,近三年监理过类似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具有或省级及以上监理证,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3年以上相关工程经验,且所配备的监理人员不得有在监工程。要求项目组成人员必须全员履约进场,否则予以清退,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3.3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外省投标企业还须到项目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入吉备案手续方可参加投标。
四、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2 月 22 日至2013年2 月 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时至 11:30时,下午 13:00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总监理工程师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投标报名处(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中心一楼右侧 电话:0431-84627008 ,84887285)报名。外省投标企业还须到分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入吉备案手续方可参加投标。
4.2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2000元/本,售后不退;图纸押金2000元,在退还图纸(要求保持完好)时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3年3月14日13:30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中油洁能储运有限公司
地址: 长春市凯旋路1069号 615室
联系人:赵主任
电话:0431-82910666转9500
传真:0431-8291055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000号阳光大厦1308室
邮编:130012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431-85112321 85199868
传真:0431-85112321
供稿人:姜来
2013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