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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姜来 浏览量:2054
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招标编号:HTZB2013-511--52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南关区农村土地整治示范项目已由吉国土资发 [2013]4号文件和吉财非税[2013]6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村土地整治示范项目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和省财政资金,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长春市南关区农村土地整治示范项目监理、施工招标 2.2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资金和吉林省财政资金 2.3 标段划分: (1)监理项目为1个标段长春市南关区农村土地整治示范项目监理,工程监理费计费基数4697.25万元; (2)施工项目为13个标段;
2.4 施工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湖镇柳树村和新兴村; 2.5 施工计划工期:2013年3月15日至2013年6月20日; 监理服务期: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保修期结束止。 2.6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土地整理项目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相关行业标准的规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并通过方可参加投标。监理招标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施工招标投标人1至5、8至13标段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6、7标段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监理招标拟派出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拟派出的监理工程师须具有相关专业资质;施工招标1至13标段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建造师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无在建工程。 3.3 监理招标投标人业绩要求:在近三年具有一项(或以上)类似项目工程的监理经验。施工招标1至13标段投标人业绩要求:在近三年具有一项(或以上)类似项目工程的施工经验。 3.4具有近三年完整的财务文件,其文件能够证明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不亏损。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允许同时通过同一标段的资格审查。 3.6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7 施工招标1至13标段投标人在资质满足要求的前提下可对招标的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2月8日至2013年2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六楼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窗口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业绩证明、建造师(监理招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套及单位介绍信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监理招标文件2000元,图纸售价为1000元,售后不退。 施工招标文件每个标段文件1000元,图纸售价为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 年3月8日9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六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净月高新产业开发区农村土地整治示范项目建设指挥部 联系人: 胡先生 联系电话: 0431-8456988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西安大路2553号民航大厦411室 邮编:130062 联系人:周女士 报名联系电话:15590682690 供稿人:姜 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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