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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厂区办公楼幕墙装饰工程
作者:杨秀玲 浏览量:2189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EITCL-JL-ZCFW-1301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厂区办公楼幕墙装饰工程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幕墙装饰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厂区办公楼幕墙装饰工程监理

2.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长春市达新路与光谷大街交汇处

2.3监理服务期:2013412013630, 共计 90 .

2.4招标范围:施工阶段监理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是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国家级注册总监理工程师1人,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为省级以上监理工程师1人。

3.3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 1 6日至 2013 年 1 1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1130 时,下午1330 时至 1600 (北京时间),到 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注册建造师证书、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复印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是 2013128930,地点是长春市解放大路2518号交通宾馆4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之前,应提交投标保证金2万元。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制国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解放大路2518号交通宾馆8

联系电话:0431-818056221843105066

       真:0431-81805658

联 系 人: 李博

 

摘抄人:杨秀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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