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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长春高新区长东北核心区路灯安装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21205-FW09-A (采用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2012年长春高新区长东北核心区路灯安装工程已由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且以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12年长春高新区长东北核心区路灯安装工程监理 2.2 项目概况:2012年长春高新区长东北核心区高压钠灯路灯工程(778套)、led路灯工程(81套)、风光互补路灯工程(118套)及路灯箱变工程(12个)。 2.3 招标范围:针对2012年长春高新区长东北核心区路灯安装工程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4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 工程建设地点:位于长春高新区长东北核心区内,甲二路以北,102国道以西,甲四路以南,甲一路以东。 2.6监理工作周期: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相对应,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的监理能力。 3.2、投标人拟派的监理人员须满足如下条件:(1)总监理工程师1名,市政监理工程1名,电气监理工程师1名。 (2)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 须具有同类工程的监理业绩和管理经验;(3)拟派的专业监理人员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省级监理人员岗位证书。(4)所有人员需身体健康,有较丰富的施工管理经验,并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3.3、外省监理企业须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有关入境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本省长春市以外地区监理企业须到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办理有关入境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2月17日至2012年12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13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持以下材料报名: (1)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2套);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5)总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6)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执业证书或省级监理人员岗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7)外省施工企业和本省长春市以外地区施工企业有关入境手续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整,售出不退。 4.3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3年01月9日13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长东北高科技中心5楼 511室。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中心 地 址:长东北核心区高科技中心 联 系 人:王晓伟 电 话:0431-89672867 招标公司: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 联 系 人:赵超 电 话:0431-85832429 2012年 12 月1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