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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TC112B 1、招标条件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长春高新文化旅游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负责对长东北文化旅游产业园区景观阁工程监理进行招标代理业务。本项目已由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监理人。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长东北文化旅游产业园区景观阁工程监理 2.2建设规模:长东北文化旅游产业园区景观阁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 2.3招标范围:对本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不间断监理。 2.4资金来源:自筹 2.5建设地点:长春市东北部,伊通河下游,丙三街以东,丙十一街以西,丙十六路以南,长东北城市生态湿地公园北部。 2.6监理服务期要求: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相对应,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 2.7监理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均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具有一项以上的类似业绩。总监理工程师须1人,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监理考核合格证书;驻地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国家或省级监理人员岗位证书,驻地监理工程师人员配备:土建专业2人,给排水、暖通专业1人,电气专业1人,其他相关专业人员需配备齐全,其前提是满足施工监理各专业的需要。投标申请人的项目管理团队所有人员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 3.2 外省企业必须办理有关入境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本省长春市以外地区企业须到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办理有关入境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 3.3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3)总监理工程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4)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2套); (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6)外省企业须办理的有关入境手续原件及复印件;本省长春市以外地区企业须到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办理的有关入境手续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5、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东北高科技中心3楼317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和《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高新文化旅游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东北高科技中心 联系人:卢海 联系电话:0431-89672831 招标公司: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景阳大路3999号英湖商务港14栋4层402 邮政编码:130062 联 系 人:谢龙天 杜仲秋 联系电话:0431-89302188/89302155 传 真:0431-89302177 电子邮箱:ZZJL89302155@126.COM 2012年8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