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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为ZDZB2012-19 1、招标条件 长东北文化旅游产业园区普缘大道监理工程项目已由长春高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中心委托,现对长东北文化旅游产业园区普缘大道监理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监理人。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长东北文化旅游产业园区普缘大道监理工程 2.2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 2.3建设规模及结构:长 2.4投资额: 408万元 2.5招标范围:对本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不间断监理。 2.6资金来源:自筹 2.7建设地点:长春市东北部,伊通河下游,丙三街以东,丙十一街以西,丙十六路以,长东北城市生态湿地公园北部。 2.8监理服务期要求: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相对应,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 2.9监理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市政工程监理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近三年具有一项以上的类似业绩。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是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驻地监理工程师,应具备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道桥(市政)、给排水工程相关专业的监理工程师证书,人数和专业应根据工程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工期等因素确定,本项目不得少于2人,其前提是满足施工监理各专业的需要。投标申请人的项目管理人员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 3.2 外省企业必须办理有关入境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本省长春市以外地区企业须到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办理有关入境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 3.3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3)总监理工程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4)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2套); (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6)外省企业须办理的有关入境手续原件及复印件;本省长春市以外地区企业须到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办理的有关入境手续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5. 招标文件售价为3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和《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中心 联系人:卢海 联系电话:0431-8967283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解放大路810号国际商务中心B座二区14楼 邮政编码:130022 联系人: 联系电话:0431-88670112 传 真:0431-88670112 电子邮件:1791503639@qq.com 上一篇:西部新城建设项目BT工程监理 下一篇:长东北文化旅游产业园区仁寿路监理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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